来源:APIC
随着企业的发展,必然在分配上会产生种种利益冲突。许多创业团队因为股权架构设计混乱而导致团队分崩离析,创业失败。创业团队应该如何做好股权架构,才能更有利于做大蛋糕?
对于股权问题,应区分好两个概念,采用治理(Control),而不是管理(Management)。公司日常的管理虽称为运营(Operation),但公司的治理其实更偏向对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层面的把控,每个创始人不仅要对公司运营有所了解,资本运营、商法、公司法等治理难点也应有深度的理解。
01
公司治理的核心逻辑是控制公司并有效治理
公司产生的核心原因是为解决投资人风险、运营者风险隔离,解决有限责任问题。
两大矛盾
公司治理的第一个根本矛盾是:公司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之间的矛盾。在公司发展过程中,产生了诸如、代理人成本、职业经理人成本、出资者与出力者风险不匹配等问题。易导致债权人对公司的把控不够,小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
1994年海底捞成立时,张勇与施永宏各占50%股权。待到2007年公司规模不断扩大,施永宏转让15%股权于为公司发展经营贡献更多的张勇,而没有通过占有公司更多股权在榨取公司的剩余价值。使控制公司者与索取公司价值者相匹配。
公司治理的另一个根本矛盾是:信任不传递与信息不对称之间的矛盾。信任不传递可以通过合约协议等法律措施解决,信息不对称则可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强制查账权等方式解决。
十二项功用
公司核心的战略意义围绕股权产生。公司股权的十二项功用包括:财产收益权、人事任命、重大事项决策权、剩余价值索取权、对外代表权、公平救济权、解散权、荣誉权、缔约权、运营权、对外融资、激励人心。
其中,公司的人事任命、重大事项决策等权利都是基于控制权产生。公司的荣誉权一半为公司创始人或法人获得(如国家五四奖章);只有对公司有控制、持续投入者才能享受缔约权;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又延伸出公平救济权、财务公开、信息公开等权力。
究其总总,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都是基于股权展开。只要能良好处理上述两个矛盾,公司控制者的治理权可以让步与代理人。
02
公司治理与股权战略
万科、真功夫、Uber、Twitter、新浪等知名企业创始人无一例外,都因为股权设计问题,被其创立的股东会、董事会移出公司。那么,股权架构如何避免踏入雷区?创始人如何防止被踢出局?股份少的股东如何说了算?如何有效治理控股股东?
股权的十条生命线
股权设计的根本原因是为了控制权力。股权是权力与利益的综合体,是责权利险能的五位一体的具体体现。
如下图,股权设计要避免的决定的缺陷,如平分股权(50%:50%)、一股独大(99%:1%)、一票否决(65%:35%)。比较合理的架构为,创始人占股50%-60%,联合创始人占股20%-30%,期权池占比10%-20%。
股权的十条生命线
以平分股权为例。真功夫创立于1990年,当时潘宇海在东莞创业,开办“168甜品屋”。1994年,潘宇海的姐姐潘敏峰与姐夫蔡达标与潘宇海合作经营,潘宇海占50%,蔡达标占25%,潘敏峰占25%。随着公司从“168蒸品店”到“双种子公司”,及后来的“真功夫”,这种股权架构一直没有改变。直到2006年,蔡达标和潘敏峰协议离婚,潘敏峰放弃了自己的25%的股权给蔡达标,由此潘宇海与蔡达标两人的股权变成了50%:50%。
2007年“真功夫”引入了两家风险投资基金,谋求上市。“真功夫”在蔡达标的主持下,开始推行去“家族化”的内部管理改革,以职业经理人替代原来的部分家族管理人员,这些人基本上都是由蔡达标挑选,至此潘宇海被架空,二人的矛盾开始公开化。再后来,潘宇海不满被边缘化,开始状告蔡达标,蔡达标因挪用公司资产被捕,导致资本方退出,最后潘宇海重新掌舵,公司重新起航。
虽然真功夫的股权之争告一段落,但是却错失了中式快餐发展的黄金时期,股权之争的几年,开店数量几近停滞,IPO也随之泡汤。如果不是股权纷争,真功夫可能比现在发展的更快更好。在前期,潘宇海如果能够像海底捞的张勇一样,提前掌握公司的控制权也不会发生后来的控制权之争。
为什么大股东要占66%以上的股权?
按照公司法要求,公司的重大决策,2/3以上的股权支持率才能通过,持股67%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重大决策等;持股51%和34%则对公司拥有相对控制权和安全控制权。小股东也不可能得罪,持股10%就可解散公司,持股1%就拥有代为诉讼权,可间接调查和起诉权(查账)。
我曾处理过一上市公司案例,某贵州企业上市前因持股1%的小股东拒接签字,影响上市计划。因此对于某些资源性、通道性股东,能尽量归置到有限合伙企业中,这样就不必在公司主要架构上大动干戈,在后台进行调整即可。
如何通过股权牢牢控制公司?
从股东会控制(公司的治理核心是股东会的治理,股东会的治理依靠章程、协议、投票比例)、从董事会控制(董事会的控制依靠人数,人数票决)、运营层的控制(包括法人代表、公章、执照、账户、运维人员等)。
江苏无锡,母婴护理集团,第一代创业者,家族占40%股权,另一所日本基金公司占45%,另15%依据公众投票。因家族中决策者在2009年突然离世,其继承人年幼。按照公司治理规则,日本基金公司接任董事长一职,完全控制公司。时隔11年后,继承人学成归来,收购小股东股权,通过控制股权和董事会,重任公司决策者。
控制公司的层次与方法
创始人如何把握控制权?
创始人若想把握公司的控制权,可采用下面几种方式:
一致行动协议:联合所有股东签一致行动协议,约束了股东之间的联合机会。
投票委托权:对于公司面临决策时,拉拢小股东,获得额外投票权力。
投票委托权:对于公司面临决策时,拉拢小股东,获得额外投票权力。
AB股:将股票分层,股权和投票权份额不一致。
历史上公司控制权的经典案例
03
对于公司控制权的建议
公司的控制权,不是一种术,而是道。控制一所公司的最基本个人要求是责任和担当,若是公司决策者身居高位,却缺乏为员工和利益相关者谋福利的利他思维,没有通过公司股权的正确使用激励他人,那么所有制衡之术都会毫无用处。控制一所公司的目的,应该是通过公司这个躯壳,为社会和相关利益者创造更多价值。
公司控制乃各方资源的综合博弈,需要合理利用资源:道义资源、资本资源、人力资源、媒体资源、权力资源、其他核心资源。以达到道义控制、资本控制、人力资源、核心资源、媒体资源、政治资源的控制。
公司如果要制约大股东,一定要避免:大股东=法人=董事长=总经理。
最后,给创始人几大股权建议:
·夯实宪章性文件、章程合伙协议。
·明确股东会议结构、规则,如何开会、行使权力等。
·议(股东会)决(董事会)行(运营层)监(监事会)机制四位一体的制度,做到权力、责任、利益、风险、能力五位一体。
·接受不完善契约,动态调整。
·专业打理,整合资源。
成功之路
END
伴君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