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大宗商品贸易模式、风险识别及风险防控措施

2024-08-08 246

当前贸易的发展趋势由简单的物资流通向贸易融资、融资性贸易、金融投机等多种方向演变,从而衍生出复杂的交易环节、种类繁多的交易工具,致使贸易业务具有较为隐蔽的风险表现形式。在判断贸易业务经营环节风险时,往往要结合贸易品种、贸易业务真实背景、贸易模式流程环节等多重因素分析。

本文主要从国内大宗商品贸易基础的贸易模式入手,逐步衍生至贸易融资和融资性贸易等业务模式,通过梳理贸易融资模式流程测算真实贸易业务的资金需求量及周转效率,最后结合环节模式容易出现的风险点,总结风险识别方法。

大宗商品贸易流程

大宗商品一般指可进入流通环节、但非零售环节,具有商品属性,用于工农业生产与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主要包括大宗原材料(如钢铁、有色金属、矿石、化工等)、大宗能源(原油、煤炭)、大宗农产品(大豆、小麦)等。大宗商品往往具有交易量巨大、价格波动明显、全球流通等特点,其贸易的发展趋势也由之前简单的物资流通向贸易融资、金融投机等多种方向演变,从而衍生出复杂的交易环节、种类繁多的交易工具,致使贸易业务具有较为隐蔽的风险表现形式。

传统贸易模式主要有自营和代理两种:

自营模式一般是指贸易商从上游供应商采购货品后自拓下游客户渠道进行销售,贸易商利用信息的不对称及时间和空间差异赚取进销差价。

代理采购模式是贸易商与客户签订代理合同后,收15%~20%的保证金,之后向上游供应商采购货物,下游客户根据自身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贸易商支付余款提货。

自营和代理模式的主要区别在于代理模式是以销定购,即锁定上家和下家,签订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时确定价款,销售结算价格基本上在采购价格的基础上加上相关费用(一般为千分之五左右)从而锁定利润,库存周转较快。自营模式为先采再销,期间贸易商承担价格波动风险以及库存周转压力。

大宗商品贸易衍生流程

贸易商本身存在向上下游融通资金的职能,资金占用情况普遍;同时,由于毛利水平偏低,贸易企业往往通过放大财务杠杆、扩大规模并加快周转来提高权益回报水平,因此对资金需求高,在贸易业务环节中银行、国企或其他融资平台起到发放贷款的作用,成为贸易过程中重要参与者之一,衍生出相对复杂的贸易流程,我们按照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分析。

01)引入银行的预付款融资模式

预付款融资模式(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例)

预付款融资模式,即在上游供应商承诺回购前提下,贸易商预付部分保证金后通过银行融资向上游支付采购款,上游收妥后即出具提货单,银行在贸易结算环节的放款过程中会要求贸易商提供货权质押担保,之后由贸易商向银行支付货款和费用赎回货物或者以分次打款方式分次提货。

预付款融资的担保基础是预付款项下贸易商对供应商的提货权或提货权实现后通过发货、运输等环节形成的在途存货和库存存货。当货物到达后,贸易企业可以将该笔货物进一步转化为存货融资,从而实现融资的“无缝对接”(该模式将在后面进行分析)。

对于贸易商来说,由于库存往往较少,尤其是代理采购业务,下游销售已提前锁定,融资需求主要产生于等待上游排产及货物在途运输周期等预付款环节,因此该模式相比存货融资能够较大程度缓解贸易企业流动资金需求压力。

预付款融资模式中,因为有货权质押担保,且货物权属清晰直观,有真实贸易业务为背景同时有一定比例的预付保证金,实际运作当中会要求附加一些类似于第三方担保等条件,银行参与融资意愿较高。

从银行操作层面来看,预付款融资模式对于企业资信要求较高,银行会根据企业的资信要求不同的保证金预付比例,一般预付比例在20%~50%。银行收到保证金后向供应商开具承兑汇票是最常见且使用频繁的贸易融资操作方式,其实质相当于以货权质押的短期流动性贷款。

02)“托盘模式”

(1)现货质押融资模式

在引入银行的预付款融资模式中,银行对所采购的货物需进行跟踪监管以保障货权,对于这种动态资产,银行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且银行业务量较大,对贸易业务及相关流程方面资源及精力投入力度有限,同时银行审批流程较长,导致其在处理相关业务上效率较慢。

国企在货权跟踪监管、资金获取方面优势明显,因此在贸易业务中亦充当“影子银行”的角色,但由于国企没有发放贷款的权利,因此整个交易过程以贸易业务形式完成,多应用于大宗商品贸易。现货质押融资模式能够帮助贸易企业解决取得货权后融资的“无缝对接”问题,加快库存占用资金的周转速度。

在现货质押融资模式中,国企同银行一样在合同约定期内收回本金及采购费用或者资金占用费(费用率相对银行较高),不承担期间货物价格波动的风险,相较于银行参与模式,国企现货质押融资模式较为灵活,效率较高。

(2)引入国企的现货质押融资模式具体流程如下:

1、贸易商拥有独立子公司A与B(一般为三级或四级子公司),若B公司拥有货权,则由A公司向国企C支付保证金以委托采购货物;

2、国企C向B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同时获得货权(有时候国企为了控制货权会要求先转移货权,后放款),此时B获得资金;

3、到期后,贸易商通过A公司将余下的货款以及相关费用支付给国企C,国企再释放货权给A公司。

通过上述流程,A公司支付了少量保证金取得了国企全额的资金,货权亦从B公司转移至国企,最后转移至A公司,通过上述现货质押融资业务,B公司拥有了暂时可支配且不受监管的大量资金。这种通过支付少量保证金以存货质押的融资行为被业内称为托盘模式。从对外融出资金的国企角度来说,托盘业务并不是真实的贸易需求,通过对贸易商融资收取资金占用费。

一般来说国企充当影子银行对贸易商融资的贷款利率为每月1.5%左右,远高于其从事真实贸易业务的利润水平,国企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且整个交易过程以贸易业务形式完成,增加其贸易业务规模,参与意愿较高。

大宗商品贸易环节中主要风险点、风险防控措施及风险识别

一、主要贸易环节风险点及风险防控措施

1、对手方信用风险

 (1)对手方资质差:

合同诈骗:贸易商在与单个或多个供应商以及下游客户合作时,若各供应商或客户之间存在关联关系,需进行深入调查,避免联合串通诱使贸易商签订合作合同,形成合同诈骗。

合作方资质差产生连带影响: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行业或企业风险敏感度较高,贸易商的业务合作方一旦产生债务逾期、诉讼等风险事项,银行对贸易商可能进一步采取收紧或暂停的信贷政策,加大其融资压力。

 (2)资金结算风险:

应收、预付账款损失:贸易商在采购环节须向供应商预付货款,由供应商收款发货,一旦未按照合同约定发货,或供应商存在恶意欺骗的情况,公司预付账款面临一定减值损失风险;在销售环节中,由于存在提前释放货权的情况,若后续货款无法收回或收回难度较大,贸易商应收账款损失风险较大。

费用损失:在贸易商拥有货权期间,贸易过程中的物流配送、仓储管理以及装船卸载等环节涉及到的费用,一般由贸易商先行垫付,在与下游客户结算时,向客户收回。此外,在代理模式中,贸易商为客户采购时产生了资金占用费,在结算时由客户支付,在交易过程中若出现问题导致交易不顺畅,贸易商或将自行承担相关费用,面临一定费用损失风险。

风险防控:

(1) 贸易企业往往需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其中对于供应商管理,应该严格选择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经营质量、信用等做详细的评估;

(2)对于客户管理,应详细地建立和管理客户档案,加强对客户的资信调查、评估、分级,确定每个客户的信用额度;

(3) 严格执行预收保证金制度,及时追缴保证金,对账期进行有效管理。 

2、价格风险

由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定价环节对贸易商而言至关重要,货物价格波动直接影响贸易定价环节,货物价格波动时不同的定价方式风险各异:

 (1)货物跌价风险:

在自营贸易业务中,贸易商在持有货权期间,承担价格波动风险,一旦价格跌破采购价格,贸易商或将承担跌价损失,尤其对于库存积压严重以及未提前采取价格锁定措施的贸易商损失较大。

 (2)下游弃货、拒收风险:

在贸易商在与下游客户签订了一口价的锁价销售合同后,一旦在销售期间货物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客户或出现弃货、拒收的情况,贸易商或采取低价处理的方式以避免货物进一步跌价的风险。

风险防控:

(1)提前锁定价格。通过上下游同时定价锁定利润空间、或采用期货定价模式避免价格绝对值波动带来的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期货交易的巨大利益驱使下,部分贸易企业从事期货投机套利活动,导致期货交易失去套期保值的功能,并引发较大的期货投资风险。

(2)合理利用套期保值工具。通过期货市场对现货市场价格风险进行对冲,减少因现货市场价格剧烈波动产生的跌价损失。

 (3)严格收取采购保证金。在大宗商品贸易中,预付保证金的实质更加类似于贸易品跌价的“安全垫”。只要价格波动幅度小于保证金比例,则买方弃货止损动力不足,卖方存货跌价风险可以得到有效转移。在保证金比例过低或保证金制度未有效执行的情况下,卖方遭弃货以及价格波动带来损失的风险明显增大。当价格波动幅度大于保证金比例时,应及时追加客户保证金,若追加保证金不成,应尽快处理在手存货以防止货物进一步跌价。     

3、货权风险

货权风险主要包括因为仓储、物流方等外部中介服务机构导致货物损失风险以及商品价格波动较大、存货持有周期较长导致存货跌价的风险。在大宗商品景气度低迷且价格波动加剧、贸易企业存货周转效率降低的背景下,部分贸易企业由于未能有效锁定购销价格,存在较大的跌价损失风险。货权损失风险主要出现在货物仓储期间,贸易商失去了对货权的控制,一般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虚假提货单:主要是买方或者第三方,在未通知贸易商的情况下,利用虚假提货单据到仓库出货,或利用虚假仓单将货物抵质押,造成货权损失。

(2)货代、仓储方与买方勾结:货代公司或仓储公司在未接到贸易商放货通知的情况下,将货权提前转移给下游买方,贸易商对货权失控。

(3)仓储管理不当:在未经贸易商允许的情况下,仓储管理公司对货物进行随意处置、使用或抵质押,导致货物无法正常提出,面临货权损失风险。

(4)内部管理失控:贸易商对内部人员及货物管理力度不够,内部人员联合外部人员弄虚作假,转移货权或超额放货,最终失去货权。

风险防控:

在大宗商品贸易中建立基本货权保障是确保商业交易中权益清晰,有效保障交易参与方利益的关键一环。采用中仓登货物管理解决方案,可以确保货权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权益的确立。在日常的商业交易中,交易方应该仔细审查和记录交易细节,并保留相关证据,以确保货权的清晰和权属的明确,供应链企业才能在商业活动中获得可靠的权益保护,并促进商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