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网传宁德时代施行“896”工作制,登上热搜。
据媒体报道,宁德时代向员工发出了“奋斗100天”的号召,即符合条件的员工从6月12日起,施行“896”的工作日,即早上8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每周工作6天,共“奋斗100天”。
有宁德时代内部员工对财联社记者表示确有此事,上周五部门开会口头通知此事,并表示:“之前是也要加班,但不强制到九点。”另有知情者透露,该号召是针对一定级别以上员工,并非所有员工。
宁德时代:网传消息系造谣
对上述消息,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就该消息求证宁德时代,公司相关人士回复,“此事为曲解造谣,公司没有发出这样的规定。”
单位安排加班,员工就必须加班吗?
《劳动法》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以上限制: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因经营需要安排加班也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