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红牛”之争, 泰国天丝“数典忘祖”?

2023-01-05 532

2022年12月19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1995 年 11 月 10 日四方签订的《协议书》第一条有效,即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未经书面同意或许可,泰国天丝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它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同类产品。


这次判决,引发海内外巨大关注。自2019年2月,由中国红牛公司提起的50年协议书“合同效力”确认之诉,终于在近4年后有了阶段性进展。


上述判决清楚地表明:红牛之争系列案件,中国红牛取得重大胜利。法院的判决,以司法独有的权威性,确认了50年协议书的真实性,也确认了中国红牛在中国境内“独家”生产或者销售红牛饮料系列产品的合法性。


随后,2022年12月29日,中国红牛发布声明:


“上述判决不仅认定了中国红牛自1995年始享有在中国境内独家经营红牛饮料50年的合法性,而且也确认了泰国天丝及任何第三方在中国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行为的非法性。”


据咖叔了解,红牛的创始人许书标,是一名泰国籍华人,20世纪70年代在泰国创立红牛,90年代以泰国天丝公司为主体想把红牛饮料打入中国市场,由于当时的国内的市场相关政策受限,泰国天丝不能取得红牛饮料的生产和销售许可,商标也没注册下来。华彬集团董事长严彬代表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及另外两家国企一起合作,才将红牛饮料推向中国市场。


由于当时国内的法律规定,外资企业参与的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上限是30年,严彬及两家国企为了己方的利益,要求四方签署了《协议书》约定中国红牛50年的独家生产、销售期限。在上述背景下1995年中国红牛应运而生。许书标不参与中国市场的红牛饮料的经营管理,提供配方技术和香料的供应,收取销售额3% 的收益。


自1995年到许书标先生去世的2012年的十几年中,双方和合作还是比较顺利的。中国红牛“一罐风行”,从0做到了200亿的市场,红牛饮料的广告词“困了累了喝红牛”、“你的能量超乎你想象”,几乎家喻户晓。



据说许书标去世前,曾答应帮助红牛打开中国市场的严彬,“让孩子们别闹”。但是,老先生尸骨未寒,由其小儿子许馨雄,作为泰国天丝的CEO,很快挑起了“红牛之争”系列案件。


2016年红牛商标的授权到期,根据相关规定,一般商标的授权期限是10年,中国红牛谈判要求继续授权,泰国天丝则拒绝授权,实际上早已悄悄在准备产品上市,这就是后来的红牛安奈吉饮料。之后,泰国天丝将中国红牛以商标侵权为由告上法庭,以中国红牛未获得新的授权为由,要求停止使用“红牛”系列商标。


据法院公开数据不完全统计,自2016年泰国天丝首次发起诉讼开始,双方的诉讼案件已经有20多件,多数是泰国天丝向中国红牛及中国红牛的生产销售商发起是诉讼。


中国红牛以合作有效期50年的《协议书》进行抗辩,由于各种原因,在诉讼中未能提供关键性的《协议书》原件,而被泰国天丝公司多次以“我们从未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或其相关方签订过所谓的“五十年协议”、“所谓‘协议书’和更长的经营期限,纯属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无稽之谈”,


但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2022年2月,中国红牛竟然鬼使神差地将《协议书》的原件找到了!如今找到了《协议书》原件,并且被法院认定协议第一条有效,泰国天丝的谎言立马被打脸。



显然,泰国天丝公司在之前的诉讼中存在严重的不诚信的行为。


《民法典》及之前的《民法通则》都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它要求所有民事主体在从事任何民事活动,包括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时,都应该秉持诚实、善意,不欺不诈,言行一致,信守诺言。


诚实守信是市场活动的基本准则,是保障交易秩序的重要法律原则,而我们中华民族素来有诚实守信的优良品德,诚信既是法律原则,又是一种重要的道德规范。母亲亲手签的协议,儿子竟然公开撒谎说根本没有这回事,这儿子是不是“数典忘祖”?


咖叔好友,著名知识产权法律专家,上海浩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权威律师认为,《协议书》的真实性及效力得到司法机关认定后,必然对之前中国红牛的一系列商标侵权案件产生颠覆性的影响,根据《协议书》约定,泰国天丝应当保障中国中国红牛50年的独家经营权,那么续签商标、停止侵权,以及供应原材料等是最基础的保障条件。


潮水退去,才知道谁在裸泳。


这几年诉讼的拉锯战,严重影响了红牛的市场发展,中国红牛的产品年销售规模从2015年的230.7亿元滑至2021年的218亿元。红牛商标之争案件是继“娃哈哈商标争夺战”、“王老吉商标战”之后,公众瞩目的又一知识产权大案,品牌大,影响也大,此类案件应该给中国企业敲响品牌保护的警钟。